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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捉摸者岂惟“上帝”乎?

1999-03-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戈革 我有话说

 ■本书是国际学术界的一本“畅销书”。■无论如何,爱因斯坦最主要地是一位(特别而又极其 伟大的)物理学家。■作者工作十分勤奋,在史料收集方面肯下功夫,因此 他写的几本“准科学史”方面的书都收录了一些相当 难得的史料。 ■作者很有本领,事业也相当成功。也许这就助长了他 的傲气。 ■作者还有一个习惯,喜欢把同样的内容几乎一成不变 地写在他的许多书和文章中。 

1.本书是国际学术界的一本“畅销书”。8年以前,一位挪威朋友(科学史家)告诉我说,它的销量约及“半兆”,即50万册。对这样性质的一本书来说,这样的销售量可谓惊人。作为对比,我要以举出《尼耳斯·玻尔集》为例。该书已出9卷,而丹麦人(和荷兰出版者)费了那么大力气编印的这9大册书,除第一卷外每卷在全世界都没卖到1000册以上。岂不可叹乎?此事如果畅所欲言,也可写出至少2万字的文章来———现在只好留于腹中。

2.无论如何,爱因斯坦最主要地是一位(特别而又极其伟大的)物理学家,故本书在本质上是一本物理学家传记,而且是他的一本学术传记。任何传记,无论水平高低和品质优劣,都属于“历史”的范畴(“四库”中的第二库),而物理学家的传记则属于“物理学史”的范畴。此乃常识。因此,评论此书的优劣,应从史学的标准出发,从而也以物理学史家最有发言权。至于单纯的物理学家,不论多么了不起或自以为了不起,若没有任何史学根底,也不宜随随便便地信口开河吧?

3.作者原是荷兰出生的犹太人,二战以后去美国,入美国籍,现为纽约洛克菲勒大学的荣誉退休教授。他现在的夫人是丹麦人,是已故老辈物理学家S·罗森塔耳的三个“干女儿”之一。她在哥本哈根市郊有很讲究的住所,故本书作者大约每年有半年在纽约,半年在哥本哈根。为工作方便,尼耳斯·玻尔文献馆为他准备有专用工作室。大约8年以前,我偶然在那间工作室中看到过本书的日文译本和另一种汉文译本。

4.作者工作十分勤奋,在史料收集方面肯下功夫,因此他写的几本“准科学史”方面的书都收录了一些相当难得的史料。他本人是理论物理学家,谈到物理学本身的内容,不会闹出别的作者有时会闹的笑话。他写书的本领很好,不肯平铺直叙,连书名都取得很别致。他写的书,能引起外行人的兴趣,受到他们的称赞或崇拜。因此我总是说,他是一位高明的“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然而,恕我直言,他在“史学”方面没有最起码的修养,在哲学方面更是一窃不通,只能停止在人云亦云(并有时“云”错)上。这是他最致命的弱点。国际学术界,有两个以科学史家自居的人,他们非常活跃,能得到科学家的好感和(误解的)推崇,但因常常“露怯”,故常常受到正式科学史家的(有时是很严厉的)批评。本书作者便是其中之一,读者不可不知(别被外行人的吹嘘所误导)!

5.作者很有本领,事业也相当成功。也许这就助长了他的傲气。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当然还在于他的天性。别的人比他更聪明、更成功,但并没有变得像他这样狂傲而顽固。他用几年时间写成的一本玻尔传,也很受到“著名物理学家”们的赞扬。平心而论,那本书也确实很有它的独特优点。但是,当他想请玻尔的几个儿子(其中一人为诺贝尔奖得主)看看书稿、提提意见时,他们却全都谢绝。这是很不寻常的。作者在自己的序言中说,这是玻尔家族的人尊重他的“自由”,这恐怕也有点自说自话。其实恐怕是人家摸透了他的脾气,知道无法和他讨论问题。(我自己有过这方面的“直接经验”)当我翻译那本玻尔传时(已交稿数月),发现书中立论有几处违反了最浅近的常识(历史的和哲学的常识)。我把情况写信告诉丹麦朋友,他们来信说我的信使他们“大笑一场”(had a good laugh)。

6.作者还有一个习惯,喜欢把同样的内容几乎一成不变地写在他的许多书和文章中。一个关于玻尔的故事,他至少叙述了四、五遍。当他在1986年访问中国时,他把一篇我在一年以前已经译成汉文的文章又照本宣科地向中国听众读了一次。后来我偶然和一位美国朋友(正式的科学史家)提及此事,他认为向别人宣读“陈旧的”文章是很不礼貌的。

7.以上云云,只是向读者提供几点参考信息,并不是专挑别人的缺点。其实,毕竟应该强调,本书总的来说还是有相当价值的,至少比那些七拼八凑、胡拉乱扯地写出来的东西要好得多。

8.很惭愧,我没来得及仔细地拜读译文,现在只就偶然看到的,提出几点质疑。英文subtle一词,有“易变的”、“灵活的”、“轻巧的”等义。译作“难以捉摸”似乎不能完全达意,也许照旧法译成“微妙的”反而更好一些。丹麦文的vej,相当于英文的way,即“马路”。玻尔研究所的地址Blegdamsvej,应译为“漂布塘路”;那是一条大街,无论如何不能叫做“巷”!译本第516页上,有所谓“科莫的沃尔塔(Volfa)演讲”,这太过分了!按Volfa即发明了化学电池的“伏打”,其名见于中学教本,现在电压的单位“伏特”即以他命名。而且在许多常见英文词典上也可以查到这个名字,绝对不能错成“沃尔塔”。至于那次“科莫会议”,也是被人们提到过千百次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玻尔在会上第一次公开提出了互补性概念),凡是对科学史或科学哲学稍有兴趣者,应该是对它耳熟能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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